杜甫《佳人》解析

佳人

杜甫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解析】

所谓“托兴”,即“托物起兴”、“因物喻志”,从中国古代文论上说,它也就是“兴寄”——运用比兴的表现手法而在内容上有所寄托。这种手法往往是借物起兴,藉以抒发情思,使诗歌富有较深刻含义,而作品本身作者未必全在描写所兴之物,只是借此物发抒情感、寄寓志向而已。

杜甫的这首《佳人》,正是属于 “托物起兴”一类诗。题目是《佳人》,自然所写内容围绕了“佳人”主题:开首即引出佳人,以第一人称自叙孤寂、凄凉的身世遭遇——社会动乱使她饱尝世态炎凉,社会丧乱、家庭遭难及自己被弃的不幸灾难接踵而至,“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她慨叹、悲愤,却又无可奈何,只能发出声泪俱下的哀泣;“佳人”的遭遇是不幸的,然而“佳人”也有她高洁自持的一面,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毅然幽居空谷,与草木为邻,山中泉水象征了她的高洁品格与情操,翠柏、修竹衬托了她以隐居与命运、与社会抗争的形象。

此诗的“佳人”,是否实有其人,郑杲《杜诗钞》引仇、曾两家语以为史有其人,王嗣奭《杜臆》谓:“大抵佳人事必有所感,而公遂借以写自己情事。”浦起龙《读杜心解》也说:“此感实有之事,以写寄慨之情。”可以认为,此诗“佳人”确为真人,而诗人“借真人托兴”是言之有理的。诗的前半部分写了真人,是客观事实的记录与反映,后半部分“借真人托兴”,乃主观寄托——诗人藉“佳人”发抒自我情感。

后半部分之所以认为是“托兴”,原因在于,杜甫本人的实际遭遇,他对当时唐代社会与民生的关切,以及他个人的气节、志向与操守,确乎与诗中所描写的“佳人”形象有相吻合之处。此诗写于安史之乱后,其时,杜甫已辞去华州司功参军之职,弃官流落至秦州,他偶闻秦州有佳人幽居之事,颇生感慨,便借此真人,溶入自我情愫,写下了这首“托兴深远,不专为是人”的诗作。从诗旨言,这实际是一首写战乱中一位弃妇命运而寄托作者自己政治失意感慨的作品。

讲究“兴寄”,是我国传统诗歌的重要特点之一,它往往借具体事物的描写来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李东阳《麓堂诗话》说:“所谓比与兴者,皆托物寓情而为之者也。盖正言直述,则易于穷尽,而难于感发。惟有所寓托,形容摹写,反复讽咏,以俟人之自得;言有尽而意无穷,则神爽飞动,手舞足蹈而不自觉。”这就是说,直接的陈述,言尽意也止了,缺乏感人之力,而若将感情寄寓于形象之中,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之中由此形象而受感染,则能产生意味隽永的效果。这就是“兴寄”的作用。像杜甫《佳人》这样“借真人托兴”的作品,在唐诗中也有体现。如胡曾有《渭滨》一诗,诗面写姜尚 (子牙),实际是诗人自叹不遇,借历史人物托兴(此历史人物本身虽有待考证,但从史事角度看,应属“真人”范畴),诗曰:“岸草青青渭水流,子牙曾此独垂钓。当时未入非熊梦,几向斜阳叹白头。”从艺术创作角度言,类似这种“借真人托兴”的手法,是很有其普遍意义的,它增大了诗歌内涵的品味余地,使诗人的情感与意旨不致直露,为诗歌创作的含蓄与韵味增添了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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